大風霧 作品

第353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

 
現在只需要向執法部門提交相關的立案情況就可以了。

 
只不過有一點.…

 
立案還是要到相關的管轄部門進行立案。

 
也就是說,還是要到百川縣立案。

 
百川縣內。

 
蘇白帶著李雪珍來到了相關的管轄執法單位。

 
在表明來意後,填寫了立案材料,並且開口詢問工作人員:

 
“你好,一般在立案後,具體什麼時間才能給出相關的回應?”

 
工作人員看了一眼填寫的材料,微微皺眉:

 
“你這個案子涉及到的情況還是比較嚴重的。”

 
“涉及到了誣告誣陷,並且還有五六個月的看守時間,已經達成了事實上的犯罪情況。”

 
“關於相關的情況,我們會經過審查核實,會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回應。”

 
“七個工作日?好的,我們等待著回應。”

 
蘇白點頭,然後帶著李雪珍離開了執法部門。

 
等到走出辦事大廳。

 
頓了頓腳步,這時候,李雪珍從後面追了上來:

 
“蘇律師.…先前謝慧已經說了,百川縣的司法環境可能不太好。”

 
“咱們現在在百川市進行立案,會不會遭受到其他情況?”

 
不得不說,李雪珍考慮到的這一點非常的對。

 
但事實情況是,進行立案後就要走相關的流程。

 
如果流程不能得到推進,或者是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拒絕立案。

 
如果情況嚴重,那麼將會涉及到瀆職等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不一定會有人幫助吳豔,不進行立案。

 
就算是近親屬也不可能。

 
對於夏明遠的判決,是可以依照審判長的主觀性。

 
可是如果拒絕執行立案,已經涉及到了觸犯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111條有著明文規定,檢察部門對於執法部門對應當立案的案件而不進行立案偵查。

 
向檢察部門提出的,檢察部門應當要求執法部門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則必須要執行立案程序。

 
同時,根據檢察刑事訴訟規則第553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涉及到公訴案件應當進行立案偵查,並且移送檢方而不進行的。

 
檢察部門可以要求按照管轄規定向檢察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以上兩條法律,都規定了,如何處理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情況。

 
再有。

 
如果真的不立案,那麼還可以向上一級的部門,提交申請。

 
總之.…如果吳豔等人的親屬涉及到了這一層的利害關係。

 
並且以此不進行立案,那麼所遭受到的情況是非常嚴重的。

 
上一次立案調查沒有違法行為,可是如果這一次真的這麼做了。

 
沒有違法行為?

 
基本不可能!

 
換句話說,如果吳豔的親屬,一定要幫助吳豔拒絕執行立案。

 
說實話,還不如把這個問題轉移到法院上,判決無效。

 
因為拒絕立案和收集證據等情況,有一丁點的問題。

 
那麼就涉及到了違法的情況。

 
他們心裡也非常的清楚,夏明遠的委託律師是一名全國頂尖刑事律師,而且還是一位具有很高話題性的律師。

 
如果這麼做了.…面對他們的結果是什麼?

 
面對他們的結果,必然是被調查!

 
所以基本上不存在立案推進不下去的情況。

 
只會存在法院不進行判決有罪的情況。

 
可是現在證據相對來說比較充足,法院怎麼判定無罪呢?

 
也基本不可能。

 
蘇白笑了笑對李雪珍開口:

 
“放心吧,不會存在這種情況。”

 
李雪珍聽到蘇白的話,安心的點了點頭:“好的蘇律師。”

 


 
在蘇白提交完立案後,提交到的那個執法部門。

 
當即對於立案情況進行了整理,並且進行了上報。

 
上面將其轉交到了刑事立案組。

 
張小軍在接觸到這個案子,整個人都愣了一下。

 
??

 
誣陷誣告,導致當事人被羈押長達六個月。

 
立案人填寫的是夏明遠的委託律師,被立案人,吳豔.…

 
吳豔這個名字,讓張小軍皺了皺眉。

 
這什麼情況?

 
吳豔反過來被立案了?!

 


 
百川縣,某小區內。

 
張翠麗一聽到吳豔被立案了,當即急了:“我說小軍。”

 
“這到底什麼情況,怎麼回事?”

 
“小豔怎麼還能被立案了呢!”

 
“那個夏明遠到底想幹嘛?再審的時候咱們都沒說什麼了,他現在還竟然反過來,來控告小豔,他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