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79章 直逼核心問題,被告人慌了,開始急了!
…
川省省高院。
開庭後,各方入庭。
本次參加庭審的不只有檢方,受害人方,以及被告方。
同時執法部門,也在蘇白的申請下出庭。
另外,在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謝麗蓉,同樣出庭。
審判臺席位上,作為本次庭審的審判長鬍玉祥。
在開庭之前和審判員,以及裁判委員會成員,對於該案件有一個大致的討論。
討論的主要內容就是關於本案中刑期的主要問題。
在現有的證據下,一致認為,判決死緩,相對來說比較合理。
同樣討論的內容還有蘇白作為本案中的受害人委託律師,會在庭審上提出什麼樣的觀點。
會以什麼樣的角度來切入本案的答辯。
對於這些,合議庭成員需要考慮的是,在庭審上如果蘇白提出來相對刁鑽的法律問題。
他們需要進行怎麼樣的解決和應答。
畢竟,蘇白在短視頻上,以及在刑事領域上,不說是全國法院都知曉。
至少在刑事領域中,大部分的審判長和法官都聽說過這個人。
也瞭解過蘇白在刑事庭審上的建樹。
這個案件,蘇白在申請委託書中提出來的是,認為對於被告人的判罰偏輕。
但是被告人是有著和解和諒解的條件的,並且還有自首的情況。
從這一點上來講,判定死緩沒有太大的問題。
所以關於受害人委託律師所提出來的認為判罰過輕。
胡玉祥在裁判委員會的討論當中認為的是,提出來的沒有太站得住法律的依據。
當然.…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看蘇白在庭審上如何表現和表達。
畢竟這名在全國法圈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律師。
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不會提出來這種上訴的請求。
理清這一點思路,胡玉祥敲響法庭宣佈開庭!
緊接著,再次根據檢方和被告人的敘述,來整理本案中的相關問題。
檢方的陳述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主要是確定了被告人謝安的殺人犯罪事實。
以及陳述謝安整個殺人的心理來確定謝安的主觀行為。
還有就是,陳述了謝麗蓉作為第一法律關係,出示的諒解書。
以及謝安有著自首情節的情況。
最後在推薦刑期上,推薦刑期為死刑。
這一情況基本上與一審的判罰結果類似。
從客觀的角度來講,公訴人對於該案件進行的判定判決,以及推薦刑期和心理描述,基本上沒有什麼錯誤。
都是經過正常的流程和正常的程序來進行陳述的。
然後就是被告人,謝安面對著這場庭審所作出的陳述內容。
謝安心裡面很清楚,他為什麼殺害劉學偉。
他傷害劉學偉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這件事情的真實情況,他能說嗎?
他肯定不能說,也不會直接說出來。
於是就陳述了,先前通過對口供,來做出的行為主觀——
“其實我在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想傷害劉學偉。”
“只是我在聽到我女兒,說她被劉學偉傷害的時候,我腦子轉不過來彎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這種令人痛心的行為。”
“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對不起學偉。”
“同樣我也對不起學偉的家人,也就是我的親家。”
“在這裡我向我對不起的人做出誠摯的道歉,我接受法律對我的審判,我同樣接受所有對我的指責。”
“我認罪認罰,無論法律對我作出任何樣的辦法我都接受,絕對沒有什麼其他要反駁和陳述的。”
謝安在庭審上的表現非常的直接,沒有狡辯自己的罪行,也沒有說去否認自己在犯罪中的某些事實。
而是直接選擇了認罪認罰。
謝安做出的這種選擇,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是,想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在自己的身上。
畢竟.…這個案子判決不了他死刑。
第二個是,他殺人的這件事情證據確鑿,就算是反駁也沒有任何的意義。
所以就乾脆和直接點,不反駁,認罪認罰。
同樣,在審判長詢問謝安有關於本案的一些詳細細節的時候。
謝安回答的也非常的直截了當。
在檢方和被告人謝安,進行過陳述後,胡玉祥作為審判長看向了受害人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