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79章 直逼核心問題,被告人慌了,開始急了!

 


 
川省省高院。

 
開庭後,各方入庭。

 
本次參加庭審的不只有檢方,受害人方,以及被告方。

 
同時執法部門,也在蘇白的申請下出庭。

 
另外,在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謝麗蓉,同樣出庭。

 
審判臺席位上,作為本次庭審的審判長鬍玉祥。

 
在開庭之前和審判員,以及裁判委員會成員,對於該案件有一個大致的討論。

 
討論的主要內容就是關於本案中刑期的主要問題。

 
在現有的證據下,一致認為,判決死緩,相對來說比較合理。

 
同樣討論的內容還有蘇白作為本案中的受害人委託律師,會在庭審上提出什麼樣的觀點。

 
會以什麼樣的角度來切入本案的答辯。

 
對於這些,合議庭成員需要考慮的是,在庭審上如果蘇白提出來相對刁鑽的法律問題。

 
他們需要進行怎麼樣的解決和應答。

 
畢竟,蘇白在短視頻上,以及在刑事領域上,不說是全國法院都知曉。

 
至少在刑事領域中,大部分的審判長和法官都聽說過這個人。

 
也瞭解過蘇白在刑事庭審上的建樹。

 
這個案件,蘇白在申請委託書中提出來的是,認為對於被告人的判罰偏輕。

 
但是被告人是有著和解和諒解的條件的,並且還有自首的情況。

 
從這一點上來講,判定死緩沒有太大的問題。

 
所以關於受害人委託律師所提出來的認為判罰過輕。

 
胡玉祥在裁判委員會的討論當中認為的是,提出來的沒有太站得住法律的依據。

 
當然.…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看蘇白在庭審上如何表現和表達。

 
畢竟這名在全國法圈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律師。

 
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不會提出來這種上訴的請求。

 
理清這一點思路,胡玉祥敲響法庭宣佈開庭!

 
緊接著,再次根據檢方和被告人的敘述,來整理本案中的相關問題。

 
檢方的陳述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主要是確定了被告人謝安的殺人犯罪事實。

 
以及陳述謝安整個殺人的心理來確定謝安的主觀行為。

 
還有就是,陳述了謝麗蓉作為第一法律關係,出示的諒解書。

 
以及謝安有著自首情節的情況。

 
最後在推薦刑期上,推薦刑期為死刑。

 
這一情況基本上與一審的判罰結果類似。

 
從客觀的角度來講,公訴人對於該案件進行的判定判決,以及推薦刑期和心理描述,基本上沒有什麼錯誤。

 
都是經過正常的流程和正常的程序來進行陳述的。

 
然後就是被告人,謝安面對著這場庭審所作出的陳述內容。

 
謝安心裡面很清楚,他為什麼殺害劉學偉。

 
他傷害劉學偉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這件事情的真實情況,他能說嗎?

 
他肯定不能說,也不會直接說出來。

 
於是就陳述了,先前通過對口供,來做出的行為主觀——

 
“其實我在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想傷害劉學偉。”

 
“只是我在聽到我女兒,說她被劉學偉傷害的時候,我腦子轉不過來彎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這種令人痛心的行為。”

 
“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對不起學偉。”

 
“同樣我也對不起學偉的家人,也就是我的親家。”

 
“在這裡我向我對不起的人做出誠摯的道歉,我接受法律對我的審判,我同樣接受所有對我的指責。”

 
“我認罪認罰,無論法律對我作出任何樣的辦法我都接受,絕對沒有什麼其他要反駁和陳述的。”

 
謝安在庭審上的表現非常的直接,沒有狡辯自己的罪行,也沒有說去否認自己在犯罪中的某些事實。

 
而是直接選擇了認罪認罰。

 
謝安做出的這種選擇,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是,想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在自己的身上。

 
畢竟.…這個案子判決不了他死刑。

 
第二個是,他殺人的這件事情證據確鑿,就算是反駁也沒有任何的意義。

 
所以就乾脆和直接點,不反駁,認罪認罰。

 
同樣,在審判長詢問謝安有關於本案的一些詳細細節的時候。

 
謝安回答的也非常的直截了當。

 
在檢方和被告人謝安,進行過陳述後,胡玉祥作為審判長看向了受害人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