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雪餅 作品

第108章 超爺的神奇用法(感謝聖仙齊天的盟主)



            經常說對不起的人,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其一,陰陽怪氣。

這種人不能算人。

其二,過於禮貌。

這樣的道歉,起初讓人覺得還好,能夠感受到對方的友好,但總是這樣,則是會讓人有一種無法接近的疏離。

第三種,就是小沈這樣的人。

自卑的小可憐。

她對媽媽,對康復訓練師,對自己,每次在無能為力,覺得會給對方添麻煩的時候,小聲的道歉。

這很正常,哪怕不是討好型人格,人在沒辦法回饋同等價值給對方的時候,就會覺得對方吃虧了。如果一直讓對方吃虧,遲早又會因為付出的不對等,進而產生惶恐。

陳源讀過一本,《許三觀賣血記》。當不用賣血支撐家庭的時候,許三觀反倒產生了更多的危機感,由於自身意義的缺失,在家庭結構中,他將自己置於了邊緣化的位置。

小沈沒有那麼沉重,她的人生也並非毫無退路。她只是在與某人相處的時候,會下意識的對比二人的價值,在發現自己是虧欠別人的一方後,便轉而去‘取悅’對方。

這個人設,其實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

回過頭來想想,沈筱冉對自己‘不客氣’,不把對不起掛在嘴邊的時候,是他們平等的時候。

也是她,擺出一副‘生人勿近’面孔的時候。

擔憂這麼多,無非是因為擔心自己這個小瘸子太麻煩,會讓別人嫌棄,然後丟下她跑路罷了。

顯然,這多慮了。

我是團員。

老人和小孩先走,小瘸子我揹著走。

“肩膀酸。”

陳源將左肩微微抬起,接受的十分坦蕩。

沈筱冉見狀,連忙又給陳源按摩肩膀,並且還時不時用小拳拳捶肩,交替進行,就跟給河神洗澡的小千尋似的,有點東西的。

“脖子酸。”

“後背酸。”

“胃酸……”

“啊?怎麼還有胃酸的啊?吃點奧美拉唑吧。”

被陳源‘頤指氣使’一會兒後,沈筱冉這才發現自己被逗了。

但也沒有生氣。

有些話,她其實想說的,但說出來之後就像是真正的道德綁架,所以就一直藏在心裡。

或許在夢境裡時,自己更能夠開口,用一個茶茶的語氣,開著玩笑,說出最想說的真心話——神仙,等我有能力了,一定會供奉你一輩子。

神踏馬供奉……

你別炫我貢品就行了。

忽然的,沈筱冉發現,側過臉去的陳源,又笑了。

像是被什麼非常可笑,而又充滿著童真的話給逗樂。

而且這一次,跟上一次的共同性在於,自己兩次都在心裡說了一些奇怪的話。

不是吧?難道說陳源……

“我就住在這裡。”

“這裡嗎?好的,那我靠邊。”

冉媽將尼桑開到路肩後停了下來,而陳源就這樣,從右邊下了車。

“小陳拜拜,這周請你吃飯,一定要過來呀!”媽媽相當熱情的朝著他說道,語氣之中滿是誠懇。

給個面子吧,不要老是這樣拒絕小孩和女人哦。

“嗯好,一定。”

陳源擺手告別。

而這時,沈筱冉慢慢爬到了車窗邊,在汽車啟動前,一臉小妖精的單手給自己比了個心。

然後,汽車遠去。

而陳源稍微慌張的心,也稍微安定一些。

剛才他因為放鬆下來,被小沈同學捶肩捶得很舒服,所以就聆聽了一下聲音,並且被那個‘偷吃貢品’的心聲逗樂……

但他沒想到,這中二小鬼意外的敏銳!

竟然往這方面猜想了。

伱特麼是L嗎?

如果知道有超爺的存在,是不是會被嚇呆?

只能說,這小姑娘聰明過了頭。

當然,也跟自己太過於輕視於她有關。以為只是一個小屁孩,而且還不能夠行動,便過多的暴露了自己的超子。

得穩健一點了。

不然這傢伙遲早會追問自己:陳源哥,什麼是超子啊?能夠帶我一起玩超子嗎?

不可以,超子是我一個人的。

為了避免被小沈這小子一直拷打,謹慎的陳源提前就下了車。

實際上還有兩百多米才到自己的公寓。

算了,這樣也能夠模糊定位,以免被腿好了之後的小沈開盒,線下真實了。

“噫,周宇?”

突兀的停下了腳步,陳源將視線停留在了不遠處的花壇邊上。

一隻長相清秀的小黃狗正盤在那裡。

摸了摸口袋,陳源找到一塊老麵包,這是周芙給自己的,但陳源少爺病犯了,只愛吃軟軟小蛋糕,看不上這種平民吃的粗糧,就一直沒吃。

開個玩笑,是忘記吃了。

媽的,早就餓了。

那就,當著周宇的面把麵包吃了吧!

正當他打算販這麼一劍的時候,突然發現,這小狗子看起來有些蔫兒,有點提不起精神的樣子,哪怕自己做出喂麵包的動作。於是,他走上前去:“周宇,還好吧?”

臥槽。

站到面前後,他才發現狗子腿上都是血,肉也裂開了。

是被車壓過,但很幸運的是,應該是電動車。如果是轎車,它半隻狗都要沒了。

“吃東西嗎?”陳源把麵包遞到它面前,狗艱難的張開嘴巴,但很快的,又低下了頭,餓是餓了,但因為疼得沒力氣,根本就吃不下。

然後,眼眶裡泛著淚花的低著頭嗚咽。

應該把它送到寵物醫院,這是陳源的第一想法。

但顯然,這是不理智的。自己的生活費支付完醫療費後,這個月就只能夠吃西北風了。

而且,是愚蠢的。

傻呀,我有超哥啊。

“周宇等下,我馬上回來,別走。”

輕輕摸了摸小黃狗的腦袋,陳源把麵包打開後放在了一邊。然後,去往附近一個藥店。

他記得這裡是有一個藥店的,就在拐角。

走了一分鐘後,他很快便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