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提起公訴

 “沒錯。鄭友權的斧頭上面有特殊的痕跡,在斧刃上有一個小小友字印記。據說是為了丟失,在打斧頭時讓鐵匠特意加上去的。”

 “果然,這個印記在這裡。不仔細看還真不容易發現。”田詩拿出卷宗的照片進行了比對,發現果然上面有特殊的印記。

 “這是我今天聽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不知道,還有什麼好的消息能夠傳過來。”田詩的臉上終於也露出了笑容。

 同樣的笑容也出現在馬東生的臉上,他這裡也一樣找到了突破口。在與田詩初次見面以後,馬東生就認識到了對手的強大。時間不等人,雖然他是辦案人,對法律程序有著一定操控的權力。可是這種權力也是有限的。他必須在辦案期限內把案件辦完。儘管時間用得越多,他的準備就越好。

 時間對於控辯雙方都是寶貴的。馬東生深知自己用的時間越長,對方也會利用時間準備更多對付自己的武器。所以,他不能再等下去,他要馬上起訴。

 三天的時限,馬東生沒有遵守。不過也沒超過這個時限幾天,很快田詩收到了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

 “事實沒有變化,罪名也沒有變化。”田詩大概看了一遍,一切內容都在意料之中。

 “這個檢察院要麼就是不給時間,要麼就是自己不遵守承諾,現在更是不告而訴。”鄭平搖了搖頭。

 檢察院在這個案件中的表現確實有失水準。司法機關在法律程序中一定要注重司法禮儀。實踐中多數司法機關做的還是不錯的。可是,我們也可以看到少數司法工作人員在法律程序中不守誠信,濫用職權,這些行為都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在鄭平的眼裡,馬東生就是這些人的一個典型代表。

 “鄭助理呀,你可不要錯怪馬檢察官呀。”田詩說道。

 “怎麼?”

 “這個馬檢察官做事雖然不算漂亮,可是總體上還是在法律範圍內的。他是我們的對手,能夠贏我們贏得漂亮一些,這沒有問題。要是不能漂漂亮亮地贏我們,至少把我們贏了也不丟臉。再不光彩的勝利也比光榮的失敗要好得多。”田詩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