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松寒 作品

第121章 單方雙贏

 無奈之下,公安人員又找來了當事人李某。李某稱,雙方的交易是自願的,並非什麼欺詐,與魏鴻儒的說法大同小異,並無二致。李某甚至還拿出了當時的買賣合同,說,按照業界的交易規則,如果是贗品,會在合同中予以註明,而合同中並無“贗品”的字眼。 

 很顯然,農民卞某因自己缺乏維權意識,當時只沉浸在賣出16萬元“高價”的驚喜中,對長達幾頁的合同,估計沒細看就按上了手印。現在,當然悔之已晚,只能啞巴吃黃連了。 

 最終,因證據不足,公安部門的結論:不予立案。 

 魏鴻儒依然還是文物考古研究院的院長,頭上依然閃耀著專家的光環。 

 兔死狐悲,物傷其類。西門盛當然也聽說了這場官司,他由卞某,想到了自己,想到了那幅啟功的書法。 

 從卞某的訴狀中,西門盛似乎明白了什麼,自己也是苦不堪言。卞某雖然敗訴了,但事情的來龍去脈很清楚,魏鴻儒的人品與德行已經昭然若揭,不言自明。 

 西門盛不由在心中感嘆,這個魏鴻儒也太特麼的不是東西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給農民卞某挖坑也就罷了,你我之間是多年的老朋友,你也這麼狠,吃相也太難看了吧?看來,稻盛和夫說的一點沒錯,“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放之四海而皆準呀。 

 為一幅啟功的字,西門盛並不是多可惜。甚至,他最生氣的不是魏鴻儒的吃相,而是他本人的“自降身價”。多年來,西門盛轉戰商場,自以為精明而強悍,自以為閱人無數,可他奶奶的,在魏鴻儒這裡,卻吃了個啞巴虧,自己不是與農民卞某坐到了同一條板凳上了嗎? 

 走錯了路,要記得回頭;看錯了人,要懂得放手。 

 從魏鴻儒的這場官司之後,西門盛不動聲色,漸漸遠離了魏鴻儒。 

 一年多相互未曾聯繫的魏鴻儒,究竟要與自己做什麼樣的大買賣呢? 

 西門盛百思不得其解,看來只能到省城專程跑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