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藍公子 作品

46、官司為什麼敗訴

而當年那兩溜地轉讓出手時,實際共賣得一千三百餘萬,還有各種名目繁多的稅費,乙麗顏實際到手只有九百多萬。

乙麗顏當庭表示不服,但法院以咆哮法庭和藐視法庭為由,將她轟了出來。

不過,乙麗顏還有申訴期,律師告訴乙麗顏,趕緊去找新的證據。

乙麗顏回到家裡,幾乎是茶飯不思,她認為自己請的律師講的是廢話,因為法院明確表示,以土地使用權證上的日期為準。

至於實際當初是誰付的錢,在法院那裡,根本不考慮,一句證據不足難以確認就完事了。

更可氣的是,吳高明當年騙走她兩三千萬、害得她傾家蕩產…還債臺高築,今天還好意思再來要三千萬,而且聽到判決後,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

乙麗顏真的搞不懂法律在保護誰,當年吳高明騙走她的鉅款,但捉拿歸案時,法院一句錢已經全部花光了,她就一分錢也沒追回來。

而今天,說判三千萬給吳高明,卻強調什麼三十天之內支付清,真的讓人無法理解。

乙麗顏深感絕望…難道,自己又要再一次傾家蕩產…栽在這個流氓身上?

葉麗顏還有個人證,那就是丙煥錢。

當年這三溜地,就是從丙煥錢手裡購得的。

但是,丙煥錢在外地忙,他接了乙麗顏的電話後,也認為乙麗顏沒事,能輕易勝訴,所以就沒有回來。

換一句話說,如果乙麗顏敗訴,那他這個人證,是不足以為證的。

乙麗顏萬般無奈,只得又打電話給丙煥錢,向他講了敗訴的全部過程。

丙煥錢聽完,沉思了一會,對乙麗顏說:“我叫我的律師過來,你要充分相信他,他會知道怎麼做,不可能讓你敗訴的。”

果然,第二天上午十點多鐘,丙煥錢的企業專職律師就過來了,他與乙麗顏見面後,邊一起吃午飯,邊聽乙麗顏詳細的敘述案件始末。

乙麗顏看著這位其貌不揚的中年男人,她不知道,他還能有什麼法子,可以讓自己扭轉當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