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子鳴 作品

第四章 集體戶長 莫名拿下 搶權奪勢 小人得志

於是,他心安理得地走馬上任。

到任戶長後,大家也不知道他們兩位戶長是誰給分的工,他把持著財權。上公社領集體戶的錢款買糧等,都是他帶著車老闆一起去。

那時,我們都年青,社會經驗少,也沒有人去問帳目管理,反正有吃的就行。

後來,在秋後分戶時,把他分到新發二隊集體戶,在轉年春季的招工中,她姐姐親自跑到公社作工做,通過關係調回市內工作。

這真是:

小小戶長,也要爭搶。

違心失諾,言行不一。

心懷鬼胎,必有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