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名的小雛菊 作品

第104章 不能成為自己厭惡的那類人


                 趙哲邀請我去他家吃飯,看著他有點嚴肅的表情,不像是開玩笑的,我心裡有點忐忑。

  但我不可能答應他,所以拒絕得很乾脆。

  趙哲不以為然,“有什麼不方便的?”

  我直截了當地說:“咱倆非親非故的,孤男寡女在一起吃飯不太合適。如果我跟我老公關係沒破裂,我們倆一起去還說得過去,但是我跟他現在已經快領離婚證了,也不可能再在一起吃飯了——我一個人是不可能到你家去的,就算你對象在我也不好意思過去。”

  “你的意思是我倆關係不夠熟?我們可是共患難的……”

  我趕忙打斷他。

  “跟你商量個事,你能不能不把那幾天的事說出來?我怕別人誤會~”

  趙哲盯著我看了幾秒,可以看得出來有些不高興,但他突然笑了一聲,笑得我莫名其妙。

  “你怎麼那麼容易緊張呢?我們關係本來就是清白的啊,異性之間就不能有純友誼了嗎?何況你比我大吧?你女兒都那麼大了,我把你當姐姐一樣的,你想什麼呢?”

  我很憂愁地說:“話是這麼說的,但是人言可畏啊,現在又是我和老公鬧離婚的時候,如果他再給我扣個屎盆子,我跳進黃河都洗不清,本來他出軌我已經夠委屈的了,我不想再被他誤會……”

  趙哲收起玩世不恭的態度,有些嚴肅地說:“反正你就還是擔心他對你的看法。你們都要離婚了,你還關心他的看法做什麼?何況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要是想往你身上扣屎盆子你怎麼小心都沒用,反而你越唯唯諾諾的,他越是拿這種事拿捏你。”

  趙哲的話讓我陷入沉思,老公跟小三在一起,有兩次對我疑神疑鬼,一次是這次我旅遊的時候,還有一次就是女兒高三的時候,他深更半夜還回到縣城的家裡“捉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