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名的小雛菊 作品

第104章 不能成為自己厭惡的那類人

  以前我沒想那麼多,認為他只是很在意我是否跟異性有接觸,覺得那是在意我的表現,所以從未生氣。現在看來他是想把離婚的責任甩到我頭上。他正跟小三打得火熱,他肯定也想離婚,但他可能是想在孩子們那裡做文章——他還想在孩子們面前留下一個“好父親”的形象,只能把鍋甩給我……真是心機好深,好算計……

  趙哲的喊聲把我帶回現實,我收回思緒面向他,好像聽他喊我“姐”,更加不可思議地看著他,不知道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按理說他不缺姐。

  看我表情切換得這麼快,趙哲被逗樂了,他笑著問我到底在想什麼。

  我沒回答他,他把話題又扯到到他家做客上去。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你怎麼還那麼保守,社會上純潔的男女關係多著呢……”

  管他關係純不純潔,反正我不去,我也不想交異性朋友,只想安安靜靜地離婚,把房子賣了,以後和老公老死不相往來。所以我堅定地拒絕了,最後趙哲也無奈了,終於不再堅持。

  趙哲坐了一會兒就走了——天太晚了,我想早點休息。臨走前他說:姐,你可真是一個“直女”。

  我愣了一下,反應過來直女的意思後說:“我在農村待久了,又沒什麼文化和見識,讓你見笑了。如果我沒和我老公離婚的話,我還是很願意跟你做個朋友的,沒事邀請你來我家裡吃個飯,你可以跟我老公喝一杯……但我現在真的不想節外生枝……”

  趙哲打斷我說:“誰要跟你老公喝酒啊,我缺他這個朋友嗎?”

  我趕忙解釋:“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覺得我身邊有個男人,再跟男人交朋友,會更有安全感,不然我總覺得怪怪的。”

  “做人用不著關心別人的看法,自己開心最重要,時刻擔心別人誤會你,你不累嗎?事實上,別人都很忙,也沒幾個人去操心你跟誰交朋友的事,人活一世要為自己而活,掉在別人設定的條條框框裡而不自知,是很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