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 作品

第一百八十二章 花之爭(二十四)

    媽祖祭祀要持續一整天,上午是官方的祭祀,下午和晚上則是民間和各自的家祭。

    官方祭祀是在南沙天后宮,那據說是整個東南亞最大的天后宮。乾隆南巡最南端不過是浙江,並沒有到過廣東,但他卻為天后宮改了一個名字元君古廟。元君可以是賢德的國君,也可以是道教裡女性成仙者的美稱。當提督攜帶著妻女去參加祭祀的時候,尼克並沒有隨行,他就像是宮廷畫師一樣將盛大的祭祀場面給描繪了下來。

    這時舉人找到了尼克,那個擅長寫魑魅魍魎的聊齋先生其實與舉人一樣,多次參加科舉卻屢試不中,為了謀生他也當過私塾老師,並在那段時間開始創作他的狐鬼。

    舉人可能也想走一樣的路,出書是很多文人除了科舉外一生的夙願,甚至連戲班子裡寫劇本的秀才也希望自己的故事有一天能被收錄進故事集裡。

    大家知道,中國農村人口分散在數不清的村莊裡,大部分村莊規模太小,政府不可能拍一位要員去管理。然而作為一個小社團,每個村莊都應有一個管事,必要時會讓一位衙役來管理,因此大家自願推選一位鄉紳去管理村子,他們願意湊錢支付鄉紳的酬勞,只要鄉紳管理得好就可以一直留任,但如果村民中的大多數人或最有影響力的宗族領袖對鄉紳不滿意,那他就會被罷免,由新推舉的人來接替他。

    雖然鄉紳沒有官階,而且也不是朝廷命官,但當地民風和尊重傳統的做法賦予鄉紳一定的權威,憑藉這個頭銜,在面對皇權代表時就由他為自己的村民負責。同樣皇權代表也認可他的權力,他可以代表村民去表達他們的意願,提出他們的訴求,呈遞他們的諫書,他們甚至可以擁有一支小規模的武裝,對民間的爭執做最終判決,還可以實施某些輕微的處罰,比如鞭笞、罰款等。

    濫用私刑是難以杜絕的,在舉人說的“叫魂”案中,張四所說的莊首趙某應該是一位鄉紳,他擁有一定的私人武裝,可以將張四等乞丐抓獲、刑訊、逼迫其承認自己是妖黨成員,這種做法幾乎與中世紀獵巫是一樣的,所謂的神判裁決難道不是另一種方式的刑訊麼?

    鄉紳們聚集在為他們設立的公堂裡,解決村民的疑難問題,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做出裁決。如果案件超出他們的審判權,所有鄉紳便聯名簽署一份訴狀,要求官方對其做出處罰,鑑於會議都是秘密進行,他們的聯名訴狀不會招致當事人的怨恨,而對如此莊重的起訴,知縣也不會敷衍怠慢。

    然而判決結果並不總是公正的,知縣有時會與鄉紳勾結,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篡改判決書,導致類似竇娥冤的冤案,作為一個摺子戲,它確實存在漏洞,比如“斬立決”並不是一個官員可以判處的,每年執行死刑的囚犯名單都需要皇帝親自用硃批勾畫。反倒是宗法社會里,鄉紳往往是族長,他處理家族事務時不是用的法律,而是家法、人倫,他是可以判處沉塘的。

    在廣東的有些地方還存在浸豬籠的習俗,尼克在鄉間遊歷期間只聽說過,卻沒有親眼見過。這種刑罰是可控的,比如輕罪讓頭部露出水面,重罪可使其沒頂,淹浸至死。提督想整治這種情況,扭轉這種濫用權力的局面,他讓部分村莊的鄉紳們選出一個甲長,由甲長定期舉辦大會,對過往的判決書實行復審巡檢,他們一共24人,今天的祭祀儀式上都參加了,他們就站在提督的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