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297章 致命質問,囂張?來,我啪啪打你臉!

 
“以上的三個間接證據,都已經證明了吳昊與張燕發生關係的行為是強迫行為。”

 
“尤其是第三點,是根據客觀事實而定。”

 
“不存在被告方委託律師所陳述的主觀行為。”

 
“所以我不理解為什麼被告方委託律師,答辯所在的重點在哪裡.…”

 
“是直接拋開間接證據不論嗎?”

 
重點?

 
客觀與主觀?

 
孫石巖在蘇白進行答辯的時候,一直在記錄著關鍵的信息。

 
這一次蘇白的陳述觀點主要是以客觀的間接證據來進行論述。

 
也就是以耿浩等人的口供,來對吳昊進行控告。

 
因為耿浩作為相關的辦案人員,所掌握的證據和事實依據都具有客觀性。

 
這個案件的關鍵點有幾點——

 
第一是否發生了關係,第二是否是強迫行為。

 
第一點確認無誤,的確發生了關係,這一點有著直接的證據。

 
可是是不是強迫行為?

 
是不是強迫行為要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定!

 
就比如說——

 
在當時張燕遭受到了吳昊的強迫,並且確認自己身上有被毆打或者是其他被強迫的行為。

 
第一時間報案,保存證據。

 
這樣一來,無論是否有當事人的口供,依照著身上被毆打和被強迫的證據。

 
那麼就可以判定其的確有強迫行為。

 
但吳昊的這個案子並不存在這個情況。

 
現在的情況是什麼?

 
現在的情況是,蘇白通過三個間接證據——

 
兩個主觀證據,一個客觀證據來想要證明,吳昊與張燕發生關係是強迫行為。

 
話說回來.…

 
耿浩和方明兩個人的口供作為間接證據,是否可以判定吳昊有罪呢?

 
要知道.…

 
吳昊已經進行了翻供。

 
耿浩和方明兩個人,依照的是吳昊沒有進行翻供之前的調查。

 
所以這一點也是這個案子的關鍵點.…

 
在這一次庭審當中.…他不知道審判長會不會認定翻供。

 
可是…

 
在沉思過後,孫石巖拋出了自己的觀點:

 
“在本案當中,所有的客觀證據和主觀證據。”

 
“甚至來說,所有的間接證據——”

 
“都不能夠真正的判定是不是吳昊和張燕發生,強迫的行為。”

 
“就按照控告方委託律師所陳述的——”

 
“辦案人員的口供,是基於客觀的事實。”

 
“可是這客觀的事實來自於哪?”

 
“是不是來自於辦案過程當中的情況?”

 
“辦案當中也存在著一定的主觀性,並且案件只是進行到了立案階段,當時的相關證據都沒有經過物證。”

 
“從這一點來說的話,這個客觀的事實,是不是也存在著不確定性?”

 
面對孫石巖的反駁,蘇白反口質問:

 
“被告委託律師的陳述都是基於不確定性而定的。”

 
“可是在這個案子中,還有一個重要的必要條件。”

 
“那就是吳昊的父親吳業,聯繫了耿浩,想要通過私下的關係,來幫助吳昊逃脫刑事責任。”

 
“吳業為什麼要聯繫耿浩?”

 
“他為什麼要出50萬,想要讓張燕撤案?”

 
“吳昊沒有犯罪,完全不需要出50萬的金額,要求張燕進行撤案。”

 
“或者說——完全可以控告張燕誣告。”

 
“幹嘛那麼大費周章的聯繫耿浩?”

 
蘇白在詢問完後,目光落在了孫石巖的身上。

 
這個案子.…

 
說白了。

 
再補充完相關性的證據後,吳昊已經不可能翻或者是逃脫法律的制裁。

 
現在的被告委託律師是依照著這個案子是個舊案。

 
有一些證據不好進行直接證明,所以一直抓住這一點進行反駁。

 
可是通過多數的間接性證據和合理的法定情景。

 
現在已經能夠判定,吳昊的犯罪事實!

 
對方也可以進行反駁,但是看法院採不採納就完事了!

 
審判長又不是隻聽訴訟答辯。

 
只要有證據,審判長是完全可以依照證據和法定的情理,進行判決的!

 
一旁,李雪珍望著沉默的孫石巖,小臉上寫著歡喜,剛才不還是很囂張嗎?

 
怎麼不說話了?

 
被啪啪打臉了吧?.

 
….

 
被告委託律師席位上。

 
面對著蘇白的最後反問,孫石巖不能進行解釋。

 
他心裡面清楚,吳業這50萬是用來幹嘛。

 
如果他一旦進行解釋,那麼後面很有可能會被提起偽證公訴。

 
所以面對反問孫石巖只能沉默,將目光落在吳昊的身上。

 
吳昊:.….

 
不是,孫律師你繼續辯解啊!

 
你看著我幹嘛?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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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